作者:Brian McNaughton
译者:安贞童谣
搞点角色扮演,行点救人之事,人生快意,不过如此。
社长注:克苏鲁世界里的食尸鬼和本文食尸鬼还是有区别的~
短篇《Meryphillia(食尸鬼梅丽菲利亚)》由 Brian McNaughton 创作,1990 年发表,收录于 1997 年恐怖小说集《The Throne of Bones》,是完整独立的克苏鲁食尸鬼故事,拥有完整人设、剧情、核心设定:痴迷死亡的孤僻少女异变食尸鬼、能吞食尸体继承记忆、内心柔软渴望人间情爱、与诗人相恋最终幻灭等全部核心要素。作者 Brian McNaughton 已于 2004 年离世,该短篇是公认经典食尸鬼题材文本。
Blacksouls2中食尸鬼梅丽菲利亚人设是对此篇的致敬。
“食尸鬼终归是食尸鬼,充其量也只是人类的不快同伴。”
——H.P. 洛夫克拉夫特,《梦寻秘境卡达斯》
梅丽菲利亚是墓地里最不像食尸鬼的食尸鬼。没人会称她为美人,但她的消瘦没那么极端,苍白没那么可怖,步态也远不像她的同类那样怪诞扭曲。
她的心肠软得异于同类,有时会为自己天性驱使下要吞食的死婴落下眼泪。她对同伴也颇为体谅,进食的举止几乎称得上有礼。最反常的是:食尸鬼一族素来喜欢狂笑 —— 而她不一样,她始终为自己失去的阳光世界与人间暖意,抱着化不开的哀愁。
传统说法认为,人会变成食尸鬼,是因年少时沉溺于病态的癖好。死神格鲁特里尔会留意这类青年,用他们终将啃食的尸身的秘密,换取他们的人生。
也有人说,食尸鬼化是一种疾病,最早描述该病的医生波法特,把这种疾患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为波法特恶疾—— 而他后来也因为种种诡异的状况失踪了。病床边的亲人和朋友们察觉患者异化之前,患者便会日渐执起乖张的性子,并不合时宜地发出狂笑。对腐肉的渴望会驱使他们奔向最近的墓地。当他们开了食尸的这个头,他们的身体就会异变,再无回归人类社会的可能了。
两种说法放在梅丽菲利亚身上都讲得通。在克罗塔隆这座小镇,她还是个将熟未熟的少女时,她便异于同龄人,不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却对 “梦者之丘” 墓园有无端的执念。无论晴雨,她都在富人的陵寝与穷人的乱葬沟间游荡。她的衣裳本就不时髦,经这番游荡更显破旧,且总不合身,或许也因为她口袋里总沉甸甸塞着一卷阿斯特里尔・文德伦的故事集 —— 就是那个远近闻名的疯子,笔下病态幻想结出的毒瘤。
她会坐在一块或许盖着食尸鬼巢穴的塌石板上,把听见的抓挠声与窃笑都天真归地归为树响草动,然后就着这种乐子,用她已故母亲赠给她的心爱竖笛,吹奏起昂布里埃尔・弗隆的曲子。时不时,她就会停下来,开始揣摩蒙田《随笔集》[1]那句话的用意,“身心康健的年轻人,明智的做法是把对死亡的苦思冥想,留给神父与哲学家去操心”。
她的父亲竭力想治好她的阴郁,想让她多长点肉,好把她嫁进某个名门望族。于是,他定期清理她的书房,斥责她偏爱恐怖故事而非正经文学,偏爱昂布里埃尔清冷的夜曲而非时下欢快的小调。他会掐着她的脸颊逼她笑,同时大吼着要人端上食物、美酒与欢快的曲子。可惜他是木材商人,常要离开城邦,离开他们在猎犬广场的家;他前脚刚出门,梅丽菲利亚后脚就会重拾那些 “不健康” 的习惯。
每当父亲拿继母做榜样,要她在自己离家时向继母多学着点,她只会垂头咕哝几声。——那个继母是个轻浮的弗罗瑟琳人,年纪比梅丽菲利亚大不了多少,她经常邀请健壮的运动员,或是弹唱艺人们来家里做客,还说这全都是为了让继女开心。她似乎从没注意到,梅丽菲利亚总逃去附近的墓园,躲开那些喧闹与纠缠。
无论她是投入了死神格鲁特里尔的怀抱,还是尸骸遍地、爪痕纵横的泥土瘴气让她染上了波法特恶疾,结果都一样:在十八岁生日前夕,她彻底消失,钻进了食尸鬼的地穴。
食尸鬼终日狂笑,本质却粗鄙愚钝。饥饿是灼烧他们的火焰,这欲望比凡人对权力的渴求、对神祇秘密的疯魔执念都更炽烈。它烧尽了细腻与体面,只余下怒火与欲念的残渣。在他们眼里,同伴都是争抢食物的阻碍,等送葬的队伍一走,他们就会互相撕咬、尖啸。他们极少独处,并非喜爱彼此作伴,而是落单的食尸鬼总会被怀疑私藏食物。他们的交媾仓促潦草,常常连性别和是谁都不去管。
正如从前她渴望知晓墓穴的秘密,如今梅丽菲利亚渴望参透友谊与爱情的奥秘。她最想弄懂的是爱。她相信爱一定不止是她和阿斯拉克斯之间骨节相撞的纠缠 —— 阿斯拉克斯,他是雄性食尸鬼里最不麻木的一个,她逆了自己不喜欢人的性子,反常地黏着他。
“你哭什么?” 有一次,他们的交欢震得空棺木板吱呀作响,他忽然问起来。
“没什么。迷了眼睛。”
“常有的事。”
这句询问与回应,已是食尸鬼能给出的最接近关心的表达。可这离她想象中人类的标准差得太远,她反而哭得更凶了。
她向死者寻求答案 —— 食尸鬼吃下尸身,便能获得对方的记忆。可在争夺记忆碎片的争斗里,她又远远敌不过那些地底的巨怪。她想从零星残片的记忆里拼凑起人类的感觉,但这就像她踮起脚在博物馆里乱转,试图去理解那些绘画名作一样不可名状。她攥着那些鲜活的其他人的记忆碎片不放:橙子蛋糕的气味,一首孩子唱的歌,那是很早之前波利尔的生日派对;皮鞋咯吱作响,一个有力的拥抱,那是亲爱的哥哥从记不清的战争中归来了;神龛燃着偷来的蜡烛,一个女人低头看着襁褓中苍白脸色的婴儿,长叹道“烧可算退了。”
别的食尸鬼收获比她多得多。他们狼吞虎咽,能回忆起大段大段的人生。有一阵子,他们会模仿吃下的人的模样,做出种种讽刺人类的滑稽形象来,他们可最喜欢这种消遣了。就连梅丽菲利亚也会尖声狂笑着,观赏卢波克斯和格洛塔德两个食尸鬼吵架,争论他们谁才是那个臭名昭著的盗墓贼,祖列里尔・沃格。当初那个贼被处决时,食尸鬼们的欢呼声,只比看着他的碎块被丢进无人看守的坑洞时稍低几分。
斯克罗法德曾囫囵吞下一个老乞丐婆,他模仿得太投入,连讽刺的意味都没了。他一会儿哀号着乞讨零钱,一会儿抱怨这儿又黑又潮又臭,伴着鬼祟的步子,他压抑着窃笑,颤声问道:“谁?谁在那儿?”
大多食尸鬼都躲着这个 “假婆子”,盼着他早早醒过神,发现没人顺着自己的怪脾气,气到把自己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可从前会绕着这种可怜人远远的梅丽菲利亚,此刻却反常地凑上前,轻轻抚摸那张脆弱的人脸。梅丽菲利亚,此刻她看上去好美,那双满是情绪的眼睛尤甚。
斯克罗法德生前就视力不好,死后也是一样。硝石结壳的隧道里只有微光,他起初看不清这个年轻的食尸鬼。等他看清抚摸自己脸的是什么人,就尖叫着冲向地上去,恰好撞上两个盗墓贼的铁锹,劈头盖脸就挨了一顿打。两个贼原本以为只是碰到了被活埋的老太婆,没想到这顿打反倒把最暴躁的食尸鬼打回了真面目。他狠狠地就对着这两个倒霉蛋撒了气,本来这气说不定要撒在梅丽菲利亚身上呢。
梅丽菲利亚珍藏着收来的快乐记忆片段,可她吃下的东西里,谋杀、疾病、疯狂大多是主菜,伴着花样百出的死亡痛苦作为甜点。富人的美好记忆锁在大理石与青铜打造的坚固棺材里,贫穷与绝望的白骨却露于荒野无人在意。最穷苦的尸身,无人爱、无人悼,连要解剖的医学生与恋尸癖都不屑一顾,直接被丢进一个千疮百孔的大坑,久而久之,那坑就被守墓人誉为 “死神格鲁特里尔的餐桶”。奇怪的是,无论夜里坑被填得多满,到了早上,岩石做的坑底都会被舔得像乖孩子的粥碗一样干净。
有一天,地穴里传开了消息:一个阔绰的男人,肥得像头猪,在决斗里被一剑刺死,刚刚才被葬进一个寻常墓地里。他的遗孀不是克罗塔隆镇本地人,竟以为食尸鬼只是传说。当人们把他葬进偏僻街区的泥土里时,有人听到她对决斗的胜利者说,现在青铜做的棺材真是太俗气啦!
那天没有一只食尸鬼睡得着觉。那片墓地的泥土太泥泞,没法打地道,只能从上面挖。天一擦黑就得动手,免得人类贼抢了属于地底的口粮。那时守墓人还没烂醉,送葬的人说不定还在磨蹭,所以这次行动可谓非常大胆,足以写进新的传说。食尸鬼们谋划战术激烈得热火朝天,墓园里的乌鸦都惊得飞起,盘旋遮黑了阿什塔瑞塔神庙的穹顶。神庙的祭司视之为凶兆,索性赶紧发起了一场募捐。
梅丽菲利亚知道这场谋划其实都是小孩子过家家。真到了坟前,所有计划都会被蜂拥而上的食尸鬼踩碎。她最好的打算,是黄昏时就溜出去,在树篱与墓碑间穿行,躲到目标附近,然后藏起来。她没想抢第一,第一个冲上去的人,只会被格洛塔德或卢波克斯那样的食尸鬼怪物碾成碎渣。她要等其中一个幸运儿猛冲上去,然后扒住他背脊的硬鬃,就像他屁股上的疣子贴着,然后让他收拾掉先到的家伙们,趁乱抢点碎肉吃。
行动的时刻到了,最狡猾的食尸鬼克拉米西亚,抢先躲进了卢波克斯的影子里。梅丽菲利亚心里不忍,可还是绊倒了她,让她苍老的口鼻狠狠砸进泥里。规矩在狂乱的嘶吼里早就荡然无存。卢波克斯像斗牛犬扑老鼠一样撕咬着先到的家伙,毫不在意自己甩飞的障碍中有两个人类守墓人。两个倒霉蛋没头没脑地呜咽着,丢盔弃甲踉跄逃回了岗亭。
食尸鬼们疯了似的用爪子刨土,尘土在暮色里喷得老高,坟墓在一团泥泉中显现了!很快,泥泉里开始飞出花朵、木棺的碎片,接着是破丝绸与金饰,换作盗墓贼见了这么糟蹋,非得哭出来不可。没费多大劲,梅丽菲利亚就抢到了整整四分之一个头颅,连着完整的眼珠。
这种怪诞离奇的食物如同珍馐,若是宴席上的宾客见到,定会先惊叹一番,而后才优雅地浅尝。可梅丽菲利亚背后有爪子抓挠,肋边有手肘顶撞,肩膀旁还有利齿,伸过来抢她的战利品,她只能把肉块塞进嘴里,匆匆嚼碎,囫囵吞下。
她蹲在卢波克斯粗糙的膝头间,忽然看见了最奇异的幻象:她身姿挺拔,一如父亲时常对她叮嘱;刘海从眼前撩开,就像父亲总是为她盘发;她不复往日那般枯槁瘦削,脸上漾着一抹难得的浅笑,衬得两颊生出浅浅梨涡。这幻象散发着爱的光辉,只是这爱惹得她酸涩难抵,无比悲伤。
她反应过来自己蹲在谁的坟里,可身为食尸鬼,她只想继续扒找更多食物,把情绪留到后面再说。她接下来摸到的是一只手,这只手留下的记忆里,清晰地带着情欲,揉着继母的丰臀。刚好解了“正菜”的腻。
满心念着人世的生活,梅丽菲利亚又变回了独来独往的样子。没人管她。没人怀疑她私藏食物。食尸鬼们觉得她古怪,就像从前人类觉得她古怪一样。和人类一样,她的新同伴们也乐得清净疏远了她,不用忍受她阴郁的沉默、不合时宜的议论,还有不肯好好狂笑的性子。
一天夜里,她沿着从前常带着竖笛漫步的小路,蹒跚而行,差点绊倒了一个男人。那人既不是来盗墓,也不是来自尽的。他沉浸着对满月吟诵诗句,完全没注意到她吓得躲进了柳树的枝荫里。
从他自己嘴里知道,这人是诗人弗拉加多尔,每念完一首,他都要自报家门,仿佛怕月亮把他和别人搞混:
“这是《咏特蕾莎纤纤玉手》,十四行诗,乃范德拉戈德城子民,我弗拉加多尔所作。”他大声宣读道,
“这是《赠生辰特蕾莎》,颂歌,乃范德拉戈德城新生代,诗人兼悲剧作家,我弗拉加多尔所颂。”
她心想,这月亮得多健忘,才会记不住他的名字。他是她见过最俊美的男人,可她是用食尸鬼的眼光去看——如果是以我们人类眼光来看,他简直苍白消瘦得就是个活人食尸鬼。她那颗在变成食尸鬼前也如死水的心脏,忽然像有头小鹿撞击,怦怦狂跳起来。
比起他的诗的主题,她更喜欢他的声音。特蕾莎・斯莱丝那个女孩子,是克罗塔隆小镇的宠儿,总被人拿来当榜样,说得她什么都不是。弗拉加多尔对她的追求同样炽热如火,只是这份追求跟梅丽菲利亚恋他一样,满是看不到前路的绝望。
他和从前的梅丽菲利亚一样,经常拜访墓园,每次来,都带着新一沓诗,赞美那个追不到的女人的聪慧、优雅与美貌。月亮不露面的时候,他就对着菲洛薇拉的雕像念诗。而那尊雕像,就慵懒地斜倚在一位神父的墓上,他浑然不知这位爱神丰盈的躯壳下,藏着那位颤栗的怪物,想把特蕾莎不肯给他的一切,都尽数给他。
她多恨那个名字!他的每首诗里都有她,念到这几个字时,他的声音就会发颤、悸动,带着蛇一般的腻味。她学会预判它出现的时机,小声念出自己的名字,声音刚好盖过那几个音节,即使会打乱他优美的格律让他察觉,也要这样。有时她念得太大声,他就会清清嗓子、掏掏耳朵,不安地朝阴影里张望。
可哪怕听不真切,他的心终究听见了她的名字。有天夜里,他念了一首写给 “莫茜拉” 的诗,这让她心头一颤。他凭着诗人的直觉,把她想象成潜藏的夜与死亡的精灵,祈求在食尸鬼吞没她老去的尸体前,特蕾莎可以接受他的告白。梅丽菲利亚一遍遍默念那些诗句,同时盼着那副尸体早日落入她能咬碎棺木的爪牙之下。
她,或者说曾经的她,和弗拉加多尔太像了:都沉迷恐怖,都与死亡调情,都热爱阴影与独处。要是她早点遇见他……可她掐灭了这个念头:就算她站得笔直、梳顺头发,就算她学着说俏皮话、偶尔笑笑,那个倾心于特蕾莎・斯莱丝那张俏脸与玲珑身段的男人,也绝不会多看她一眼。
在那个刻薄的坏女人和别人订婚后,他的诗彻底陷入了癫狂。他明媚的意象下,潜藏的腐坏蔓延开来,他嘶吼着谋杀与自戕。梅丽菲利亚认定,他不只是个俊美男人、不只是个有天赋的诗人,他是个天才!他的眼瞳比阿斯特里尔・文德伦望向深渊的目光更深邃!她爱他,崇拜他;如今,他执念的那个荒唐对象,暴露了比众人以为的更甚的愚蠢,她便怯生生地生出了一点希望。
她几乎不吃不喝,彻夜不眠,萎靡得连老鼠都敢放肆地打量她。她想象自己的脑子里爬满了忙碌的蚂蚁,每只都驮着一个告白的大米,她简直恨不得砸烂自己的脑袋把它们全弄死。
满月又升起来了,诗人却没来。她焦躁不安,在他常去的雕像与柳树间来回踱步。最后她再也按捺不住,快步跑到墓园大门,跑到了光明与生活的边缘。她跳上墙,沿着香橼街左右张望,又探着身子往猎犬广场看,除了些寻常的游人与游荡者,什么人都没看见。她满心担忧着心上人,异化后第一次望见灯火通明的家,心里都没有半分波澜。
一声尖叫响起,她知道自己被人看见了,于是她身形倏然隐入黑暗,速度快到那妇人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方才惊起的尖叫,末了竟化作一声难堪的干笑。
她担心弗拉加多尔兑现了他最新诗里的承诺,自尽了。可这份恐惧很快被更可怕的欲望盖过。她一直渴望与他融为一体。那还有什么比吞食他,去变成他本人,贴合的更紧密呢?
他随口抱怨过,自己死后将没有坚不可摧的墓穴。她啊,要在正午去掘他的坟,比任何食尸鬼都要抢先,得到他珍贵的遗骸。守墓人算什么!就算被他们发现,满怀爱人的心血坦然赴死,一边铭记着他死亡的痛苦,一边透过他的眼眸感受自己的终结,有比这更圆满的结局吗?她从未有过这样炽烈圆满的私情。这份深情,就算弗拉加多尔的生花妙笔,也写不尽万一。
疲惫、心烦意乱,却又隐隐生出一丝雀跃,她回到他最爱的那座神父墓旁,躺在爱神雕像的月影里,睡着了。
她被一阵啜泣吵醒,那哭声太苦涩,她以为是自己在哭。浑圆红润的月亮,已经衰变成了食尸鬼般的惨白圆盘。她揉揉眼睛,没有眼泪,可啜泣还在继续。是他。她狂喜得差点冲出去拥抱他,才想起这会造成什么后果。
“食尸鬼们!” 他突然嘶吼起来,“黑暗的恶魔们,来吧!莫茜拉,来杀我吧!”
不等别的食尸鬼回应,她站了起来。
“克劳德在上!” 他呛了一声,像银色闪电般拔出半截剑来。电光石火间,她从他憎恶的苦脸中看见了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沉甸甸地碾过,碎了。她双手交叉抱在肩头,低下头,做出哀求的姿态。
“我确实叫了你,” 沉默许久后,他说,“你来得太快,吓了我一跳。”
“原谅我。”
“冒犯与原谅都没有意义,一切都结束了。特蕾莎・斯莱丝死去了。”
“我很遗憾。” 她撒谎道。
“你当然会遗憾。食尸鬼做梦也别想能挖开斯莱丝家的墓穴。”
她抬头想反驳这份误会,可他的脸让她噤了声,融化了她。看见她眼睛的那一刻,他脸上掠过一丝近乎惊奇的神色。
她父亲总说她的眼睛最漂亮了,而现在,这是来自地底最鲜亮的一对黄色眼瞳。
“你是不是真……” 他开口,又停下,“不,去问你是不是我疯出来的幻觉,也太神经了。”
“你是阿斯特里尔・文德伦之后最清醒的人。”
“斯莱丝保佑!你有文化!真让我见鬼!”
她打了个寒颤。就算是食尸鬼,也不会在午夜的墓园里念出那位女神的名字,更别说笑着念了。他是真的疯了,这让她心头震颤。她再也按捺不住,脱口而出:“我爱你!”
他大胆上前一步。“那就从墓上下来吧,莫茜拉,我们来谈谈爱情。”
她的爪子因颤抖咔咔作响,直到落进他有力的掌心。
她轻声说:“别取笑我。” 又补了一句,“我叫梅丽菲利亚。”
纠正名字似乎让他有点不快,但他还是接受了。“我听说,食尸鬼吃下一个人的心脏与大脑,就能变成那个人。”
“我已经做过了。”
“我没有冒犯的意思,只是……这种变化不会带多余的特征吗?比如多出来的牙齿,怪味,或是忍不住在奇怪的时候发笑?”
她别开雾气朦胧的眼睛。“模仿得一点不差。” 随即又娇嗔道,“你嫌弃我的味道?”
她立刻就后悔了,她才记起来自己这张面孔、这副声音,会把自己的小性子转换成恶魔般的暴怒。
“拜托,” 他缓过气来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毕竟你要吞下尸体嘛,你懂的。你有一种内在的美,梅丽菲利亚。我透过你的眼睛看得见。”
“真的吗?”
“别笑,我认真的。” 她都没察觉自己笑了。他双手握住她的手,让她心头一颤。“亲爱的食尸鬼小姐,我拿到了斯莱丝家墓穴的钥匙,特蕾莎明天就要下葬在那里。我想让你照我们说的那样,变成她。”
“你疯啦!”
他的眼神明明白白告诉她,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有多不妥,可她还是要说:“她会和活着的时候一模一样。如果她当初就拒绝你 ——”
“是她的父母拒绝我,她的身份拒绝我,她的姓氏拒绝我;她的心从来没有。只要给她一个小时,她说不定就会听从自己的心。只要我能和她说一句话,看她一眼 —— 我都不会奢求亲她一下!”
一个乖戾的拒绝念头攫住了她。她从未如此渴望一个人,可他开出的价码太高了:要她变成父亲和继母曾期望她成为的那种人。
“求你了,梅丽菲利亚。” 他低语着,吻了吻她的脸颊,让她浑身一震。她接过他塞进她粗糙掌心的黄铜钥匙。
约好的时辰将近,她带着食尸鬼的隐秘步子,穿过最奢华的墓区 —— 那脚步轻得,连盘旋的猫头鹰都显得吵闹。她竖起耳朵,捕捉飞蛾的振翅与棺蛆的蠕动。鼻腔张到最大,周遭每一具长眠的尸身,无论历经多少岁月风干,都在她感官里清晰浮现:其中最鲜明的,莫过于特蕾莎・斯莱丝。仆人们为她整理遗容时撒的香皂、落的咸泪之下,腐败才刚刚透出一丝气息。
没有别的食尸鬼带着腐臭的气息闯来,也没有醉醺醺的守墓人,可她依旧蹑手蹑脚,脑子里满是地底的族群蜂拥而至、冲进斯莱丝墓穴的幻象:他们会劫掠千年未犯的遗骨,把特蕾莎的碎尸丢进千百张贪婪的嘴里。要是那样,她就再也没脸见弗拉加多尔了。不,她要悄悄摸到他的背后,压下对活人的反感,吃掉他。得不到他爱恋的目光、叹息与触碰,至少她能从他的身体里,读懂他的灵魂。
直到站在墓门的阴影里,她才有空间直起身子来。她看到,在特蕾莎的遗照下方,刻着她家族留下的蹩脚墓志铭:戏辱随风而过,温柔伴尽平生。弗拉加多尔给她的黄铜钥匙,从她颤抖的指间滑落,哐当一声,在她听来竟像守墓人的兵器砸地一般响亮。她的爪子笨拙地摆弄了半天,也没法对准这人类的物件。待她好不容易把钥匙嵌进锁孔、拧动的时候,已经急得哭了出来。
青铜墓门在涂油的铰链上向内敞开。一名守墓人早已受收买,割断了塔楼警铃的锁链。那家伙喜欢弗拉加多尔的诗作,还喜欢抽鸦片。他已被人说动,以为诗人并未对克罗塔隆镇那位逝去的佳人存有任何反常悖德的念想。
她掀开沉重的石棺盖,不得不承认,特蕾莎很美。尤其是现在,她肌肤的粉色褪去,透出一丝紫罗兰的色调。致命的脖颈扭曲已经被捋正,她看上去就像个睡熟的人,醒来只会抱怨脖子有点僵。
她顿了顿,欣赏那和她自己高挺的鼻子截然不同的,小巧的精灵鼻子,然后一口咬了下来。她伸出刀锋般的舌头,探进去搅碎脑髓,分成适口的小块;用最小的爪子尖,轻巧地挖出眼珠。她压抑着愉悦的呜咽,细细品尝,接着伸向丰满诱人的胸脯。
特蕾莎听见姐妹们说说笑笑地,从克劳德 “旋风军团” 的阅兵式上回来。她们总爱用勾人的笑容与扭捏的姿态,逗弄那些神圣士兵。禁欲的战士们被要求严守军纪,姑娘们的目标就是逼得谁掉了长矛,或是更糟,对她们的调戏起了反应。那些军人犯了军纪就要挨鞭子,还要跪一整夜石子。为什么梅丽菲利亚从来没玩过这种把戏,连想都不敢想?她几乎要为自己荒废的人生哭出来,才想起自己已经变成了特蕾莎・斯莱丝,做过这些事了。
她撕开到裸露的肋骨,把肋骨像书本一样翻开:这是爱之书。她狼吞虎咽地吃下那颗坚韧、纤瘦的心脏。
那颗心曾跳得多快啊,那天她穿着婚纱从楼梯上旋身而下,想显摆裙摆,忽然觉得鞋跟勾住了裙边!地板倾斜,天花板旋转,可她还没来得及害怕,就笃定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就算真的摔了,也只会蹭出点不方便的淤青罢了,当然现在她确确实实正头朝下摔去。她可怜那些尖叫的人,想告诉她们自己是特蕾莎・斯莱丝,青春与美貌是刀枪不入的……
…… 可她死了。
梅丽菲利亚为这不公、这该死的不合时宜而暴怒。最让她懊恼的是,自己死得太难看,偏偏还死在姐妹们面前。梳理着这些念头,她知道转变的时刻到了,于是加快了进食。她刚啃到带着腥气的肾脏,低头瞥了一眼自己的手,心头涌上一股几乎没有其他生物能体会的复杂情绪。
看见自己的手,她一阵恶心,那手指胖乎乎的,像蛆虫,和她习惯了的利爪天差地别。与此同时,特蕾莎也恶心得想吐:不敢相信自己纤巧的手抓着什么,胳膊肘到肩膀都沾满了污秽。
过了好一会儿,两人才平静下来。特蕾莎坦然接受了自己的死亡,比梅丽菲利亚接受这股外来意志要从容得多,那意志驱使她用陪葬的酒与油清洗身体,尽管那本是为另一种永生准备的。她用礼服干净的一角擦干身子,特蕾莎还在心里数落梅丽菲利亚吃她时没爱惜衣服,这下她们没衣服穿了。这让梅丽菲利亚想起了自己的继母。
特蕾莎从一具古老的斯莱丝家族遗骨上,解下叮当作响的骸骨饰袍,裹在身上。她看上去竟比从前梅丽菲利亚穿最新衣服时还要时髦。
“我向来懂得将就,” 特蕾莎说,“就算我是个脏兮兮的食尸鬼,也得活出样子。我可不想把短暂的复生浪费在臭烘烘的墓穴里唉声叹气。我们走吧?”
她心里有一部分想对着没吃完的尸身多流连一会儿,另一部分却连看都不想看石棺一眼。这两部分同属一人,她心底深处仍认为自己是特蕾莎・斯莱丝,可每次这么想,就会涌起一股按捺不住的笑意。
弗拉加多尔为此付出了代价,也早已做好了准备,可特蕾莎从墓穴里走出来的模样,还是让他惊得说不出话。她撩了撩头发,正是那副让人心跳漏拍的姿态,环顾墓园一圈,才在石像的阴影里看见他。她脸上绽开笑容的瞬间,他的心像日出时的百鸟齐鸣般苏醒过来。
“你没死!” 他疯狂地大笑,“我就知道他们搞错了,你……”
她眼里的怜悯止住了他,不等她开口,他就听见她说:“不,他们没说错。我也完全不是看上去这般安好。”
“莫莉拉?”[2]
“请把她的名字说对。她对你的爱,让我的爱显得浅薄。”
爱把他带到了这里,没错,可也带着愤怒,气她盲从世俗规矩,气自己贫穷、身为诗人,打破不了那些规矩。她本来要嫁给一个拿到了城市公厕建造合同的男人。
“十四行诗不能当衣服穿,颂歌不能当饭吃,” 她曾说,“可造小便池挣来的钱能盖出香喷喷的宫殿。”
在最为癫狂的时刻,他将她复生,只为亲手扼死她。退一万步来讲,他也要立于她月光铺洒、光洁莹白的墓前,故作张扬地向她发问:你那设想里香喷喷的宫殿,现在在哪里呢?可在奇迹面前,恶意瞬时消散了。
而且他还要考虑另一个存在,那个可怖却而魔幻的存在,正驱动着这副躯壳。在他心底某个陌生的角落,他爱她甚至胜过爱特蕾莎。和特蕾莎不同,她懂得欣赏他的诗,甚至把他比作阿斯特里尔・文德伦,那个死去的傻姑娘连这人是谁都不知道。
“梅丽菲利亚。” 他一字一句清晰地念出这个名字,将她拥入怀中。
尝到了人间爱情的软语与狂喜之后,梅丽菲利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后悔自己流落地底的命运。
“你哭什么?” 弗拉加多尔温柔地问。
“没什么。迷了眼睛。”
“常有的事。” 他以人类的智慧与同情,深沉地答道。而她哭得更凶了。
“按你那荒唐的标准,我虚荣又轻浮又怎么样?” 脑海里的声音说,“可我活过、爱过、幸福过。现在我将得到安宁。你呢?你敢去谈论这些事吗?”
她不确定这是马上就要消散的特蕾莎的残留意识说的话,还是自己借她的嘴说出来的。无论如何,她好像说的对。
不等转变彻底完成,她就起身了,不愿再让诗人看见自己的真面目,破坏他对爱情的回忆。她回头望了最后一眼,却瞪到了食尸鬼阿斯拉克斯正狞笑的脸。
“现在我能给你写诗了,” 他说,“我们将知晓黑暗的馈赠,以这句作为开头怎么样?”
看见他的瞬间,特蕾莎的意识消散得更快了。梅丽菲利亚动用全部感官搜寻墓园,却找不到弗拉加多尔的踪影。她质问道:“你把他怎么了?他在哪儿?”
“他和我们俩都做了交易,” 阿斯拉克斯说,“昨晚和你,今晚和我,就在他喝毒药之前。” 他咧嘴笑得狰狞可怕,她不由得后退几步。
她从特蕾莎那里学到了很多。她不再想哭,转过身,对着斯莱丝家族敞开的、无人看守的宏伟墓穴笑了。远处传来同类们乘风而来的尖啸,而她第一次发自内心地,伴随他们狂笑起来。
- 法国人文主义作家米歇尔·德·蒙田,真的有这个人。
- 跟前文他称莫茜拉不同,他这里称莫莉拉,确实念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