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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达罗斯之影

更新: May 9, 2022  

廷达罗斯之影

作者:冻结的梦

那件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二十年了,本来对于一件二十年前的事,是个人都会有些遗忘,但是看到楼主的征文以后,我一下子就联想到了那件事,就好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把他写下来,也算是对曾经被卷入这件事的我和其他人有个交代。

 

那是2002年的时候,那时的我还年轻,在长春近郊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工作。名字叫律师事务所,实际上就是城市边缘的一个小破屋子。总共就两个人,老板和我,老板我至今还很有些印象,因为他的姓非常罕见,姓“木”,是个一米八多的汉子。家里有点背景,帮他搞到了一个律师执业证,让他把这个事务所开起来,实际上这位木老哥就是个大老粗,就是吵架厉害,经常在法庭上满口的污言秽语,常常弄得法官和工作人员面红耳赤。

我那个时候毕业已经有几年了,虽然勉强混了一个大专文凭,但奈何自己笔杆子不行,始终没考下司法考试来,因此在事务所里就充当一个“侦探”的角色。当然啦,也干干杂活。按说以木老哥的本事,给我捎带着弄个证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这位木老哥别看平时大大咧咧,一到关键事情的节骨眼上就心细如发。他知道给我弄了证,不定哪一天我想单飞,他也拦不住,因此不如拿这事吊着我把我栓在这。所以他常常是满口答应,又借故推脱,一来二去,我也看出个大概,不再提这个事。

不过该说不说,事务所里的生意一直惨淡。这一来因为木老哥也没几个钱,只能选这么个犄角旮旯的地方,本来就没几个顾客,他还好骂人,经常把法官都骂的急眼,官司能打赢才怪。我的日子也不好过,名义上是“侦探”,实际上干的最多的是跟踪别人抓拍小三的活,好不容易弄到了证据,还常常被法庭以“非法证据排除”为理由不予采信。我有意转行,奈何老板几个月发不出工资,我身无分文,也是无处可去,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不过这天有点不一样,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律师事务所,老远就看见门口停了一辆金杯车,门也半开着,显然有客人光临,而且老板也到了。我走进屋,看木老哥正和一个背对着我的客人谈话,看到我来了,他站起身热情的招呼道:“朱探长(他平时对我的戏称),你可来了,客人正等你呢!你们聊,我出去办点事。”

我知道他又溜出去喝酒,也没理会,赶紧转向客人。这位客人可不一般,膀大腰圆,穿着一件缎子面的皮大袄,脖子上戴着金链子,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唯一不和谐的是脸上显得十分憔悴,一双眼睛布满血丝,看起来像是好几天没睡好觉了。我实在想不通这位贵客怎么会看上我们这么个偏僻的地方,只好尽量直起身子,让自己显得专业一点。

“您好先生,怎么称呼?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我试探着开口。

“用不着客套了,叫我金哥就好,朱先生,我来是有重要的事情拜托你,如果没有别的事我们就直接谈正事吧。”客人揉着眼睛,声音嘶哑,属实把我吓了一跳,不过面色上我还是显得很平静,给客人倒了杯水。

“请讲。”我坐到对面的椅子上,打算洗耳恭听。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整夜整夜地睡不好觉,总在做同一个噩梦,那个梦里……似乎有只狗……对!就是一只狗,但这只狗特别大,长得特别可怕,我一闭眼就会看见它在荒原上奔跑,两只眼睛瞪着前方,好像要把人一口吃下去似的,天呐!那家伙后背上的骨刺还挂着不知什么动物的尸体……”

这位金老哥的语速很快,而且有点语无伦次的味道。我不得不一边拿笔迅速地把关键词记下来。一边安慰他慢慢地细说。

老实讲,任何一个正常人听到这一番话的第一反应都是让对方去看一看心理医生。但是我一来对这些诡奇怪谈十分感兴趣,二来我实在厌烦了天天跟在秃顶男人后面抓他姘头的工作。因此对这样一个梦境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这使得对面的金老哥终于渐渐整理起思路,慢慢讲述起一件后来影响了我几十年的事情。

从这位金老哥的口中我了解到,他原本是一个做工字梁生意的商人,趁着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那一股改革热发了家。他年轻时候就喜欢淘换一些古董,有钱了以后更是每隔几天就要跑一趟附近的古玩市场,虽然也有赔有赚,但他总是乐此不疲,好在跟他的收入来讲这算不得什么,因此他老婆也就随他去了。

在几个月前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来到长春南郊的古玩市场淘换宝贝,从街角碰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眼神飘忽不定且有些鬼鬼祟祟的人。一见到衣着华丽的金老哥就凑过来问买不买货。金老哥混迹古玩圈子多年,一打眼就看出这位无非就属于两种人,一种是坑蒙拐骗的骗子,这种人手里当然没什么值钱的物件,不过骗一骗外行也就罢了,骗金老哥显然他还不够格;另一种就是铤而走险的盗墓贼,这些人手里是真有好货,而且为了掩人耳目也不能穿的太体面。金老哥眼珠子滴溜溜一转,随这个人走到拐角,表示先看看货。

这人从怀里掏出一枚戒指,这枚戒指的造型很奇特,看上去就像一只什么动物的嘴,上面有一些奇怪的纹路,看不出什么材质。走南闯北许多年的金老哥也看不出这戒指的深浅,不过这玩意的造型很精巧,他特别喜欢,因此直接花两千块买下了这枚戒指,有道是千金难买一笑,对于这点钱,金老哥并不在意。

那人走了以后,金老哥就戴上了这枚戒指,说来也巧,打那之后,金老哥的事业就顺风顺水,在古玩市场上也一连淘换了好几个不菲的宝贝,而后金老哥对这个戒指更加的爱不释手,逢人就说这是他的福星。

不过随后这件事情就慢慢发生了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金老哥就开始做一个奇怪的梦,一开始是十分模糊的场景,混混沌沌的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一直往前飞奔,后来随着这个梦的反复出现,梦里的场景也越来越清晰,到后来连周围的环境也清晰可见了。

据金老哥的描述,这是一个犬形的生物,头部的上半部分被一些纠缠在一起的腔骨代替,勉强能从中间看到一对像昆虫似的复眼。下半部分则是一张大到夸张的巨口,巨大的獠牙露在外面,身体也十分怪异,看上去就像是由骨头和直接长在骨头上的鬃毛组成的,许多恶心至极的粘液从缝隙间渗透出来,后半部分竖着几根长短不一的骨刺,三条像触手一样同样滴着粘液的的尾巴在身后扭动——这已经是最正常的部分了!这个怪物的后腿十分粗壮,身躯也大得可怕,看上去就像一头藏马熊,一个跳跃就是十几米的距离,他就一直这样不知疲倦地奔跑着,在林间和山地上如履平地,但更多时候是在荒原。

“我有一种预感,它是冲我来的!而且它越来越近了!”金老哥说到这里,话语已经有些颤抖。

我看着在草稿纸上描绘出的生物,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更像一头豪猪,不过现在显然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听到这里,我认为解决这位老哥问题的关键还是出在这枚戒指上。“我可以看看那枚戒指吗?”我向金老哥问道。

“当然可以。”金老哥伸出手,我看到那枚造型怪异的戒指就戴在金老哥左手的小拇指上,我仔细端详着这枚有些神秘色彩的戒指,它上面的纹路似乎绘制了一个直立的动物,不过线条实在太简单了,我也判断不出那是什么。我摸着戒指的质感,十分厚重冰凉,即使金老哥的体温也没能让它暖和起来。

“没有尝试把它拿下来过吗?”我很疑惑为什么金老哥宁可睡不着觉也要戴着这样一个东西。

“拿过,拿不下来,这玩意就好像长在肉里一样。而且这玩意硬得出奇,医院也拿他没有办法,不过医生并没检查出这戒指有什么异常,只是反复强调是我的心理作用罢了。”

听到这里我觉得医生有些废物了,不但心理上起不到什么作用,连拿下一个小小的戒指都办不到,看来和坑蒙拐骗也没什么区别。不过我这个外行人更是一筹莫展,但我也看出来了,越是有挑战性的委托,越有油水可捞。

我从包里拿出了我最值钱的物件:一台索尼的‘傻瓜’牌相机,这玩意可是我为了做侦探,拿买自行车的钱换来的。我从各个角度对戒指照了几张照片,确认没有落下任何一个细节后才放下相机。

“金先生,你是怎么确定那只怪物是冲你来的?”我开始深入挖掘金老哥故事的细节。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有预感,它就是冲我来的,而且我无论躲到哪里它都在接近我!我的精神几乎被它弄得崩溃了……”说到这里,金老哥不由得双手抓住头发,痛苦地干嚎起来。

“放轻松,放轻松金先生。”我安抚了这个汉子许久,直到他把一杯水喝下去才平静一点。

“你放心吧金先生,这件事情我一定给你一个交代。那么费用这方面……?”我终于将话题引入了我最关注的环节。

金老哥疲惫地从衣服里掏出两沓钞票扔到桌子上:“经费都不是问题,只要能帮我解决了这个该死的梦,价格随你开。”

“金兄仗义,既然这样我也就不多说了,请金老哥回去等我的消息吧。”我瞟了一眼桌上的钞票,到底是有钱人。

 

送走了金老哥以后,我开始着手调查这个可怖的怪物和它的梦境,尽管一般人看来,在金老哥病急乱投医的情况下,卷款跑路也无不可,但我却被这样一件离奇的事情吸引了兴趣,更何况后面没准还有丰厚的报酬等着我。

我登上天涯论坛搜寻关于怪物的有关信息,网上一直以来都是个神奇的地方,神通广大的网友们总会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在筛选了大量无关的信息后,有两条帖子进入了我的视线。

其中一个是被传的神乎其神的“微笑狗”事件,有一些民众声称会在晚上出门时看到门口蹲着一个呲着大牙的大狗,有时还会有一个红色的人影在远处的黑暗里若隐若现。在众多犬类当中,也只有这个存在于都市传说的“微笑狗”符合金老哥关于怪物牙齿比例的描述,不过其他地方的形象显然不属于这个范畴,微笑狗最起码还局限在“狗”的形象里,尽管有些夸张,但和豪猪可是八竿子打不着,在顺着网友的跟帖看了一阵以后,我确认了这是两件毫无关联的事情。

另一条帖子虽然信息很少,但真实性却非常高。一个自称是公安局内部工作人员的人上传了两张非常可怖的照片,下面配了楼主的一段文字。

这两张照片勉强可以看出是一个人,尽管头部被遮挡住了,但是还是可以想象出那可怕的一幕。这个人的身躯被三道巨大的伤口从左肩撕裂,几乎把人撕成四段,以至于警方拍下的照片远远看去就像拍了一串挂在肉铺的猪肉一样。这个楼主的配文是,根据法医鉴定和专业的生物学家开会研讨,死者大概率是死于一只犬类动物的爪下,但犬类动物从没有这么巨大的爪子,更没有把人一爪撕裂的力量,如果真有这种狗的话,它应该和猛犸象一样大。因此法医和生物学家们最终也没得出统一的意见。更何况在死者周围并没有发现其他大型动物的踪迹,难道这只狗是从天上飞过来的吗?

不过根据DNA鉴定显示,死者是长春西郊村里的一个无业游民,而且父母早亡,没有妻儿,他失踪了以后村民们也没有太大的反应,毕竟他平时就不知在鼓捣些什么买卖,常常三天两头不见人影,因此警方就把这件事压了下来,成为悬案。

看到长春这个词,我猛地震惊了一下,莫非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联系?但把图片发给金老哥后,得到的回应是这人他并不认识,更不是那天卖给他戒指的人。也许这两件事并无关联,看来我实在是想多了,那就是我的错觉吧。

但是这一条线索显然是断了。我换了一个思路,开始尝试对于这个图样戒指的搜索,但是戒指的信息量就太大了,即使是异型的戒指,也有各种千奇百怪的种类。我无奈只好发帖求助广大网友,然后登出了论坛。

离奇的梦境、可怕的怪物、不断接近的预感和古朴的戒指……它们真的只是一个人类幻想的事情吗?又或者,被蒙在鼓里的其实是我们自己?

我陷入了纷乱的睡眠中。

 

充足的睡眠有助于帮助一个人理清思绪,当然前提是不做噩梦的情况下。一觉醒来的我感觉思路清晰了很多。不管这位金老哥梦见的怪物是不是真的,至少他手上的戒指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我能够发掘出这枚戒指背后的故事,而且证明它和怪物无关,那么金老哥的病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怀揣这样的想法,我去拜访了长春图书馆的馆长,这是一位对历史有着浓厚兴趣的老头,在看过了我的图片后,尽管他对于我口中的故事持相当怀疑的态度,但还是找来了几位对西方史颇有研究的教授,同我一起去了金老哥的住处。

当然,几位老教授也被金老哥的样子吓了一跳,但在看过了戒指以后,表情又不约而同变得肃穆起来。因为他们都认定这个戒指是一个老物件,两个在来之前坚定持拙劣仿品想法的教授更是沉默不语,但是具体属于什么时代的物件,几位教授都表示不能盖棺论定。但我明显感觉到金老哥的神情更沮丧了。

再宴请过几位教授以后,我回到了家里。原本抱着拨云见日的态度奔波了一天,到头来却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想到这的我也是一个头两个大。

但好消息是网上的帖子收到了一众网友的热情回复,虽然大多数都是问我这戒指怎么卖的……但有一条帖子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位网友展示了一份出土自新西伯利亚冻土层的羊皮卷,这上面用简易的图像画着两个扣在一起的戒指形象,配有一些不知是什么意思的符号,很显然是关于这一对戒指的介绍。这本没什么稀奇,但我发现,其中一些象形符号很像一只狗……或者说,它就代表着一只狗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同这位网友聊了起来,不过他表示他知道的信息也很有限,而且他也并不确定羊皮卷介绍的和我所指的戒指是不是同一类,末了他提醒我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开这一个个的谜团,还要从源头寻找答案。

没错,他的话让我犹如醍醐灌顶,那个所谓的盗墓贼和他曾进去过的神秘墓穴,可不就是这一连串事件的源头所在吗?

看来我要去城南跑一趟了,我带上了心爱的傻瓜相机,还为了以防万一带了一柄匕首,尽管我知道,如果真对上那家伙,即使我带着关公的青龙偃月刀,恐怕也不够他看一眼的。

但愿这位盗墓贼的文物是直接从墓穴里弄出来的吧…….我这样想着,如果是一个倒卖文物的二道贩子,那我可真有点束手无策了。

 

城南的古玩市场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刚一见这景象我就有些后悔了,这里头找个人和大海捞针没有区别。一连转了几十个拐角,也碰见好几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但没有一个是伪装的盗墓贼。这也难怪,因为这些人“工作”的特殊性,他们之间往往都是不报真名的,而且装束也是每次都不一样,很难叫人辨认出来。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拿出了城西那位死者的照片,没想到这次却有了新的收获,有几个摊主表示确实见过这个人和另一个人时常在附近转悠,只不过从没有人和他搭上话,而且最近一段日子也没见他再来了。

“他自然是来不了了,已经分成四段了。”我心里这样想着,谢过了摊主,马不停蹄地赶往城西。

冥冥之中我总觉得这两人间有什么关系,同样是和犬类怪物相关,又恰好同为盗墓贼,戒指好巧不巧也可能是一对……不管怎样,我觉得自己离真相已经越来越近了。

根据网上的资料和村民的指引,我很容易就找到了城西这位死者的家中,这是一间破败不堪的小平房,两扇大门被一个大铁锁锁得很严实。

不过这难不倒我,反正人都死了,留着屋子也没什么用,我一脚踢破窗户,翻进了屋子里。

好吧,我还没来的及为自己矫健的身手欢呼,就被一股刺鼻的气味冲了个趔趄,半天才缓过来,这家伙的屋子里堆满了酒瓶子,桌子角落放着一堆瓶瓶罐罐,看来这货属实还是个醉鬼。

忍着刺鼻的气味,我在这些垃圾中翻找着,果然找到了洛阳铲和绳子等等一堆工具,看来这家伙即使不是那个人的同伙,也同为盗墓贼无疑了。

不过到底是这家伙生活的地方,线索总归多一些。从村民的口中我得知,这个死者洪三和邻村的刘志经常混在一起,虽然他们不说,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他俩经常去长白山一带转悠,有几回还连夜运回来几个挺大的物事,要说去干正经生意我想没几个人会信的。

顺着村民的指引,我连夜赶往刘志的家,不过这家伙和洪三一样,也是最近再没见过人影,这个刘志是读过几年书的,家里三间大瓦房带个小院,还有一辆小面包车,这已经不是个寻常人家了。但刘志打小就不务正业,村里看着他长大的人一提起这个不争气的后生,也都只能一声轻叹。

刘志家中也是大门紧锁,而且小面包车也不见去向,我注意到大门的把手上积了厚厚一层灰,看来这个刘志也有很长时间没回来了。

故技重施后我进入了刘志的家,这家的味道跟洪三家几乎是一模一样,也是堆积如山的酒瓶子,正中的墙壁上供着钟馗,不过钟馗不保自甘堕落的人,这两位盗墓贼多半也凶多吉少了。

在桌子上我有了新的发现,那上面摊开着一本账目,记载着两个人倒卖文物的明细,这里我来了精神,打着灯细细地看过去。

于是我看到了一条四个月前的账目:“长白山西侧靠近漫江的山洞里,发现一堆人骨头和两只奇怪的戒指。”

看来这枚戒指的出处找到了,但长白山西侧这个范围实在太大,我往后翻着账册,希望找到一些更详尽的线索。

但后面出现的内容就有些骇人了,刘志的字突然变得潦草而硕大,旁边散落的草稿上满是这两个戒指的素描,一开始歪歪扭扭看不清是什么,但后来却逐渐清晰,最后连细节都描绘得一丝不差,其中一枚赫然是金老哥手上的那个!

另一个的造型则像极了一只蜷缩起来的爪子!

我的脑海中猛然飘过一个词汇:爪牙。也许这两只戒指代表的正是这个意思,那么戴上它的人是谁的爪牙,拥有它的人又拥有了怎样的爪牙?

我不知不觉中已经吓出了一身冷汗,但账册上的字却更令人震撼。

“我也梦见那个怪物了,它好像正奔我而来……我早就说那洞是个大凶的地方……可我明明把戒指卖掉了啊…….为什么它还跟着我…….杀千刀的老洪……不行,这里不安全了,我得走,我明天就走!”

我大吃一惊,看来洪三和刘志都梦到了那个怪物,看来金老哥的梦并不是空穴来风,冥冥之中也许真有一只可怕的怪兽,在狩猎每一个和戒指沾上了关系的人!

但是怎样对付这样一个目前为止只出现在梦中的怪物,我仍然没有好办法。况且刘志和洪三估计也已经遭遇了不测,不管怎么说,赶紧找到金老哥商量对策才是正经事!

等我赶回长春城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我不敢耽误,急忙去了金老哥的住处,现在已经不是考虑时间的时候了。

打开门的金老哥属实把我吓了一跳,他人已经有些疯癫了,刚开开门就一把抱住我的大腿,颤抖着说道:“它来了!它已经过来了!”

我好不容易才从语无伦次的金老哥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情况,原来在昨夜的梦里,金老哥惊醒前,已经远远从怪物的眼中望见城市了!

我知道事情已经不能继续耽搁了,我当即严肃地对金老哥说:“金大哥,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听我一句,今天必须把戒指拿下来!”

“戒指……对,戒指…….”金老哥像是想起什么一样,猛然冲进厨房,举起菜刀剁下了自己的手指!

那个戒指也奇怪,在离开了身体后立即从断指上弹开,转了几圈后倒在一旁。

我没想到金老哥竟然采取了这样极端的手段,我连忙拿起断指,顺便把戒指放进口袋,搀着金老哥就向最近的医院赶去。

安顿好金老哥以后,我急忙驱车(当然这里是金老哥的金杯车)赶往长白山地区。虽然戒指出现的山洞已经无法寻找,但它来自长白山总是没错的。

路上我在一家小商店里买了一块黄绸布和一个精致的小盒。小心翼翼地把戒指装在小盒里,最后放在(或者说请进)了长白山上的一个树洞中。末了还拜了几拜,意思希望这回的做法有用。

后来金老哥再也没梦见那只怪物,只是偶尔在梦中还会想起。事后他对我千恩万谢,还给了我许多钱,不过我谢绝了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因为我觉得经过这件事,我已经明白,过度的贪婪所付出的代价简直太大了。

唯一遗憾的是金老哥的手指最终没能接回来,他的手指在离开了身体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下去,就好像被吸干了全部的能量。医生在见到后也表示束手无策,不过金老哥倒是不很在意,毕竟和姓命比起来这点损失实在算不得什么。后来他还常常开玩笑地说,若不是他身宽体胖,手指也比一般人粗,现在丢掉的可就不是一根小拇指了。

 

事情到这里似乎就已经结束了,我想和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比起来,这个事情多少带有一些捕风捉影的味道,可能从头到尾都是几个人不切实际的幻想罢了。

我也有过这种想法,不过后来在网上看到的两则新闻又让我坚定地认为我当时的做法是正确的。

一则是辽宁警方在辽宁东北部的荒郊野外发现了一辆严重变形的面包车,里面并没有人,也不清楚这辆车是怎么搞成这个样子的,它的车牌也是假车牌。不过警方在这辆车的后备箱里发现了铲子、麻袋、麻绳、蜡烛等几件用于盗墓的工具,断定这辆车属于一个非法盗墓的个人或者组织。

另外一则是长白山地区的护林员在一次例行巡逻中发现,在一个树洞旁边发现了一具熊的尸体,准确来说是半截熊的尸体,因为他的上半部分已经不知所踪。这件事情引起了一定的轰动,省公安厅都派专家前来勘验。专家认为这头棕熊当时应该正在洞内休息时遭到了一只巨大的犬科动物的袭击,被一口咬断了脊柱并带走了上半部分。对于这只有着恐怖咬合力的动物,专家只猜测说应该是一只狮子的凶猛变异种,因为狮子具有一定的犬类特征,而且具备捕杀棕熊的能力。但长白山地区为什么会出现狮子,它又怎样做到仅仅一口就将棕熊咬成两半,它是怎么来的,又为什么放弃了脂肪丰厚的下半部分。这些事情专家则无法解答,只能表示证据不足,进而感叹大自然的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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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h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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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 前

这一篇写廷达罗斯的文章也很棒啊!某种意义上说,廷达罗斯猎犬真的和中国有不浅的渊源啊!